港航类著作——
《**港航**环境》
《**大湾区港航**》
《港航**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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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港航**建设**》
《港航经济****》
《**港航**商务管理》
《港航**建筑物**》
《大数据**港航**》
《现代港航**企业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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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职称文件——
从事港航工程施工或工程监理技术工作的人员,技术主持完成如下项目管理工作之一:
1、航运枢纽工程或100吨级以上船闸工程工程施工或工程监理一项以上;
2、累计超过100km航道整治工程工程施工或工程监理;
3、万吨级以上沿海码头一项以上,或3000吨级以上沿海码头两项以上工程施工或工程监理;或万吨级以上沿海码头泊位两个以上,或3000吨级以上沿海码头泊位三个以上的工程施工或工程监理;
4、3000吨级以上内河码头一项以上,或500吨级以上内河码头两项工程施工或工程监理;或3000吨级内河码头泊位两个以上,或500吨级以上内河码头泊位四个以上的工程施工或工程监理。
5、1000吨级以上的船坞(滑道或船台)工程施工或工程监理一项以上。
6、施工水深大于6m的防波堤设计长度累计1000m以上,或小于6m水深的防波堤设计长度累计2000m以上的工程施工或工程监理;
7、结构高度大于5m的围海造地项目主围堰设计长度累计1000m以上的工程施工或工程监理;
8、工程量累计超过150万m3的疏浚工程,或工程量超过20万m3航道筑坝工程,或工程量累计超过15万m3的炸礁工程,或二类以上航标施工累计里程超过100km以上,或堆场软基处理工程量累计超过25万m2的工程施工或工程监理。
9、投资额800万元以上的沿海码头维修加固项目五项以上,或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内河码头维修加固项目五项以上的工程施工。
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人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资格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下同)。
二、国家JI或省部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市(厅)级工程类技术成果1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四、获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或软件著作权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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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著作条件
一、申报人提交的代表作必须是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资格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所形成的与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高度相关的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代表作品。
二、篇数要求
1、在县(不含市辖区)级以下单位从事路桥、港航专业技术工作的,要求提供两篇以上的与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代表作;
2、在地级市单位从事路桥、港航专业技术工作的,要求提供两篇以上的与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代表作,如果是以高速公路业绩作为主专业的或者是以科研规划岗位申报的,要求其中至少有一篇以上是在交通行业相关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或符合要求的本专业专著(著作);
3、在省级单位从事路桥、港航专业技术工作的,要求提供三篇以上的与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代表作,其中至少有一篇是在交通行业相关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如果是以高速公路业绩作为主专业或者是以科研规划岗位申报的,要求其中至少有一篇以上是在交通行业相关的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或一部以上符合要求的本专业专著(著作);
以上论文均要求申报人是第一作者,专著或著作要求申报人排名前3位。